我实在无法断定道潘老师指的是哪一句,因为,我说过不少谎。
其实,我很讨厌说谎。说谎的反义词是诚实,朱老太太说,诚实是美德,那么说谎当然不是什么好东西。你喜欢一个整天说谎当饭吃的人吗?
我不喜欢。但是,很多时候,我发觉自己恰恰是一个把说谎当饭吃的人,民以食为天,我以谎为天。
但我真的不希望自己说谎,你想,说谎有什么意思啊,明明是红的,你偏要说成是绿的,不是证明你心理变态,就是说明你智商有问题,起码也是个色盲。
我不变态,起码我认为不变态;也不色盲,137的智商应该不算有问题,硬要找出点问题,就是和毛驴他们比实在显得太高了,有点鹤立鸡群的孤独感。
小时候我真没说过谎话,一句都没有,我妈还嫌我太老实了。记得有次我把邻居家的猫抱起来,不小心,可能真不小心,但我后来回忆显示,我是故意的,我把他家的猫抱着从6楼窗户丢了下去。我当时只是想知道,猫会不会摔死,没别的险恶用心。结果猫真的没死,只是夸张地惨叫一声。邻居立刻乒乒乓乓砸我家的门,我妈说,是你家猫不小心自己摔下去的。邻居不相信,说,你见过鱼被水淹死过吗?我妈说,没见过。邻居说,那你说猫自己摔下去不是瞎掰吗?我妈就说,你不相信的话自己问你家猫去,我家谁也没碰它。可我突然说,是我把猫扔下去的,是我扔的。我妈当时就给我一个耳光。那是我妈打我的唯一记录。邻居在我家门上狠踹了一脚就回家了。我妈把我抱在椅子上教育我说,你怎么这样笨啊,连说谎都不会,将来准是个挨欺负的主,比你爸还没出息。
所以,后来我就知道了,不会说谎将来一定没出息,没出息的意思,大概就是像我老子一样,每天只能喝一块四一瓶的劣质白酒,抽一块三一包的劣质香烟。同样,有出息的意思,就是和小妖的那个当局长的叔叔一样,喝五粮液,抽软中华。我到现在还没抽过一支烟,但大牛毛驴他们抽过,都是小妖从家里偷来的。小妖说,她叔叔家的烟比商店里还多,都是中华,成柜成柜的,那酒,简直可以倒进浴缸洗澡。
小妖家几代都只有一个女孩,所以特别宠她,她叔叔比她老子都惯她。这让她非常得意,我疑心她叔叔已经给她找好工作单位了,一定是去银行什么的,又清闲,又实惠,难怪她整天跟着我们混。妈的,我怎么就没个当局长的叔叔?
我相信,小妖不会说谎,我亲眼见过她叔叔,长得跟头猪似的,坐着红旗,校长亲自开的车门,然后,校长又亲自领着小妖叔叔在学校里晃荡了一圈,最后又是校长亲自关的车门。
那是我叔叔,小妖免不了有点炫耀,女人都一个鸟样,虚荣。她趴在四楼楼道上朝下使劲挥手,她叔叔竟然张开双臂,做了一个飞拥。小妖倒害羞起来,一扭身差点钻到我怀里。一点感觉都没有,跟抱着羊卵一样没感觉。
小妖确实不会说谎,跟我们一起混一年多了,几乎没听她说过一次,用我妈的逻辑推理,小妖将来一定没出息。但我坚决不相信,有她叔叔在,她想没出息都难。
所以啊,只有我这样的人才会时常说谎,或者说,需要说谎。
当然,从理论上说,说谎比不说谎更难,有些人,想说谎,编了半天故事,却被人一眼识破,这才是真的没出息,连说谎都不会;还有的人,编的谎言天衣无缝,但说谎的时候,脸红脖子粗,不提了,超级废物一个,浪费谎话也是一种浪费吧。
其实,我认为,没必要刻意去浪费时间编造谎话,准备了半天,还未必成功,那都是榆木脑袋们的作坊手法。
据我的经验,凡事都要以平常心对待,说谎更不例外。做到“随机应变,顺其自然”,才能达到真真假假假假真真。
当然,我还没有达到这样的境界,我也不指望能达到。毕竟,我知道,说一次谎不难,难的是终身说谎。说一次谎,需要更多的谎来圆谎,这对一个人的记忆力是严峻的挑战。
一般情况下,我不说谎。但有时候,即使你说了真话,别人也以为你是在谎话;你说谎了,别人倒以为是真的。这世道,真奇妙,最后,真真假假连我都分不清了,分不清,我干脆就多说几次谎。
比如,刚进技校的时候,潘老师让我们介绍一下自己的特长。
小妖说她会插花,估计也是谎话,就她那笨手,能把花不理成麻花就不错了。羊卵说他会踢足球,我当时就笑了,心想,那倒没错,谁还不会踢球啊,问题是你他妈的能把球踢到球场里啊,十次有八次踢到球场外边,害得人家老捡球,好好的一场比赛,最后成了短跑练习了。徐琴说她钢琴十级了,估计是真的,要不怎么叫徐琴呢,她妈真有远见。孔令成说他会拳击,绝对真的,我亲眼见过他一拳把初中的一个小屁孩击趴在地上鬼哭。连吴大明都有特长,真是不可思议,我还以为他的特长是种山芋呢,哪知道他居然说,他的特长是书法,而且已经练了十几年了。真不容易,难怪长江的水越来越黑了,都是这小子糟蹋的。
乔辛同学,你的特长是什么?给大家介绍一下吧。
我?特长?我除了中指特长外,好象也没什么特长的。但我绝对不能在那样的环境下丢人,所以,我只用了0.11秒就让自己特长起来了。我说,我会篆刻,懂吗?说白了,就是刻章,但比街上的刻章高雅,是篆体字。
说真的,就是现在,你把我的名字的篆体拿给我看,我都认不出来。还篆刻呢?但是,他们都信了。我说的他们自然不包括羊卵,我没戳穿他,他好意思戳穿我?连小妖都给骗住了,她用看神秘人物的眼神仰视着我。
当然,包括潘老师在内的所有人都异口同声地“哦”了。只是有拉长的哦,有短促的哦;有高亢的哦,有低回的哦……但,都是毫不怀疑的哦。
因为我回答的时候,一没停顿,二是心慌脸红。他们凭什么相信一个贫下中农的儿子会书法,就不能相信一个送水工人的儿子会篆刻?
所以,当潘老师说“学会说谎了”的时候,我很是不屑。什么叫学?我天生的,特异功能,准确地说,说谎,才是我真正的特长。
现在,我分不清潘老师指的哪一件事,但无论是哪一件,先否定了再说,这是起码的,根本不需要思索。
我坚定地看着潘老师,坚决地说,我没说谎。
你啊,潘老师摇摇头,露出蒙娜丽莎的微笑,然后,突然从身后掏出一个钱包,摇了N摇说,你啊,还没说谎?
我想,我确实说谎了,钱包的出现就是证据。当然,可以清洗我小偷的嫌疑,也许在别人看来,绝对是苍天有眼,该一蹦三尺才是。但是,我目无表情,没有一点欣喜,而且,在我看来,这谎言戳穿得真不及时,太早了。
为什么不等潘老师去我课桌里搜查,然后,当着全班,不,全校的同学,气急败坏地把我拉到校长室,再等校长气急败坏地打电话叫我老子来学校,等我老子气急败坏要揍我的时候,钱包再突然出现呢?那样,是不是更加有意思?
真没意思。我眼皮慢慢地向上翻动,冷冷地看了看那该死的钱包,然后,什么话也没说,转身出了办公室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