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正文 第三部:楔子三



作者:clarke
 
    1995年7月22日,上海某条小路上。

    阿忠在无精打采地散步,突然听到前面的胡同里传来了隐约的求救声。于是,心地善良的阿忠连忙跑过去看看发生了什么,是不是有人需要帮助。

    半分钟后,阿中来到了昏暗的胡同口,果然,他看见有两个男人正在殴打一个中年男子。那中年男子已经双手抱头地蜷缩在地面上,丝毫没有还手的余地,只能护住自己的头。同时,他的身上好像还沾满了血。也不知道是别人用刀捅出来的,还是被踢打出来的,反正很惨。另外两个行凶的家伙丝毫也没有罢手的意思,似乎想把他活活打死。

    阿忠犹豫了一下,紧接着,他大喝道:“住手!”

    两个家伙突然一愣,看到有个人不知死活地跳出来阻拦,他们十分吃惊。要知道,在上海,行侠仗义的人可真的……不多。

    更不要说是独自一个人。

    两个家伙又踹了那个男人一脚,然后几步就走到阿忠面前,当他们在黯淡的路灯下看到阿忠的脸时,突然停住了脚步,做出了很惊讶的表情。接着,他们相互看了看,其中一个人说道:“妈的,今天就放他一马,走着瞧!”

    另一个人回头看了一眼躺在地上的男人,凶狠狠地说道:“你他妈的给我小心点,你再嚣张,迟早整死你!”

    说罢,两个人大摇大摆地从阿忠两边走过去。路过阿忠侧面的时候,两个人不约而同地盯着阿忠的脸看了一眼,然后转过头继续走。其中一个家伙轻声对同伙说道:“操他妈的,这家伙好像不好惹。”

    阿忠心里其实也恐惧了一下,他担心两个人会趁机下手打他。不过还好,没有什么事情发生。接着,阿忠立刻跑过去试图扶起躺在地上的人,同时问道:“先生,你没事情吧?”

    那个男人哼哼唧唧地呻吟了半天,才掏出变了形的手机,打了个电话:“阿炮,你他妈的赶快来安泰路接我,带几个兄弟过来。老子被人打了。”

    听口气,阿忠知道面前这个男人估计也不是什么好人。不过无所谓,反正他不能眼睁睁地看着别人在自己面前杀人。现在看来他也没有什么事情了,于是阿忠说道:“好吧先生,既然你的朋友要来救你,那我就先走了!”

    那男人一把抓住阿忠:“小子,你不能走,你救了我一命,我不能这么让你走。”说完,他借着阿忠的肩膀坐了起来,同时朝阿忠看去。

    “好一个满脸横肉的男人!”阿忠心里说道。看来,这个男人真的不像是什么好人,也许……自己根本不应该救他。没准刚才那两个人才是真正的受害者呢。

    “妈呀,你……你的脸……”那男人一见到阿忠的脸,吓了一跳,“你是在哪里混的,兄弟?”

    阿忠“嗯?”了一声:“混?我……我不混。”

    那男人还有点不相信:“不混?那你的脸上怎么有那么长的疤痕,这一看就是打架受的伤。够厉害啊兄弟,挨了一刀居然没事,身手不错吧?做我的保镖,价钱你随便开!”

    阿忠这才知道为什么前面两个行凶的人看到自己会借机离开,原来……原来他们以为自己是黑道上的。

    阿忠的脸上确实有道疤痕,而且很长,从右眼的眉骨上方紧贴着眼角经过鼻梁一直划到左眼下方。那疤痕虽然看起来就知道是十几甚至几十年前就划上去的,已经愈合了,但是,那么深,那么长的一道痕迹在脸上,仍然令人觉得很恐怖很瘆人,以致于很多人第一眼看到阿忠,都会认为他是坏人。

    说起那道疤痕,是阿忠心中永远的痛。就因为这道疤痕,阿忠至今还找不到满意的工工作,而且,已经三十岁的他,连一个女朋友也没有交过。上海的女人,是很现实和挑剔的。稍微有点姿色的女生,都把眼睛长在了头顶上。首先你要有钱,起码是个白领,其次你要有房,最好还有有车。以上都符合了,那么就看你的“麻相”了。你要帅,要酷,要风趣。比不上刘德华,至少也得像梁朝伟。

    脸上有疤固然很酷,不过那得看疤痕有多长。阿忠的这个,就太长了,长到了可以把阿忠从中等偏上的长相划分到下等偏下,还带有恐怖色彩的级别。

    那个男人的手下们很快就赶来了,那个叫阿炮(他好像是老大手下的小头头,所以老大刚才就是给他打的电话,于是他带领人马赶来)的刚来到老大面前,老大就一巴掌打到了他的脸上:“操你妈的,怎么这么慢?你他妈在忙什么?老子养你们是吃白饭的吗?!”

    阿炮没有还嘴,一声不坑。他们把老大送上了车直接赶去医院,阿忠也被他们前呼后拥地送上了车。

    几天后,老大没事了,出院了。他想叫阿忠做保镖,可是阿忠说他不会打架。而且,阿忠太老实了,也不肯跟着老大混江湖。

    老大很够意思,问阿忠有什么心愿要什么礼物,只要他开口,就一定能得到。

    阿忠想了半天,说他想要一个女朋友。老板说这好办,结果当天就给阿忠找了三个年轻貌美的姑娘,说把他们送给阿忠,随便阿忠怎么对她们都可以。那些姑娘也很会讨好阿忠,忠哥长忠哥短的叫着。可是阿忠不喜欢,他要的是喜欢他的女人,而不是只懂得用身体来讨好他的女人。

    阿忠没有碰那些女人,把他们还给了老大。

    老大有点不耐烦了,对阿忠说道:“兄弟,你要是不要她们这样的女人,那么你可能就真的找不到女人了。你看你脸上的这疤,不是我说,没有哪个女人能喜欢上你。你相信不?”

    阿忠居然摇摇头:“我不要很漂亮的女人,我只要一个从心底关心我的女人,能和我过日子就好了。我想,我一定能找到的。”

    老大还偏不信邪,拍了一下大腿:“好,我找个人给你算算,看看你这辈子是不是能有个真心爱你的人。要是没有,你就把那三个女人收下,我替你养。”

    就这样,那个刁富贵出现在了阿忠面前。

    老大给了刁富贵1万块钱,接着刁富贵问了阿忠的生辰八字后,又问了其他一系列的问题,然后算了一夜,第二天派人给了阿忠一个信封,上面写道:“你在一年内就能碰上个真心爱你的女人。”

    老大一看就傻了眼,当天叫来了刁富贵,叫他再算一次。刁富贵不耐烦说自己肯定没算错。

    接下来的时间里,老大就眼巴巴地看着阿忠怎么能在一年内迷倒一个女人,令他爱上自己。可是阿忠还是和从前一样木木的,虽然老大给了他不少钱,可是,他从来不懂得靠钱去讨好女人。事实上,别人一见到他就吓跑了,他也没有机会讨好谁。

    转眼过了11个月,阿忠连女人的手也没有拉过。

    就在7月份的一天早上,一个婷婷玉立的女人敲开了阿忠的家门。阿忠开门一看,愣了一下,立刻对那个女人说道:“小姐,又是发哥叫你来的?你走吧,我不需要什么服务。”

    那女人一愣,随后笑吟吟地居然走了进来。

    阿忠连忙低下了头,怕自己脸上的疤痕吓到这位小姐。

    可是那女人居然丝毫不在乎,盯着阿忠的脸看了很久,然后突然叫道:“是阿忠哥哥吗?”

    阿忠一愣,他好像在什么地方在什么时候听过这种声音和叫法,他想了半天,是在哪里来的呢?

    那个女人见他在思考,于是又叫道:“阿忠哥哥,我是……琳琳啊!”

    琳琳?是琳琳?阿忠想起来了。正是面前的这个女人,正是在这个女人年幼的时候,阿忠意外地得到了这个疤痕。

    想起这到疤痕的来历,阿忠每次都叹气。15岁那年,阿忠和一个邻居家个小女孩出去玩。那个小女孩13岁,是阿忠伯伯家的一个侄女,家庭条件很好,但是很难得来上海一次。那天他们玩得很开心,可是后来,不知道从哪里来了2个小流氓,他们看到小女孩身上的小手表和装饰物很好玩,于是就上去抢。

    阿忠家里比较穷,所以他知道,手表是很昂贵的东西,当时他们家只有爸爸才有手表。可是爸爸的那块手表,显然没有琳琳的那块漂亮。他见琳琳的手表被人家抢走了,立刻像发疯一样追上去想抢回来。他当时想的是不能让琳琳吃亏,更不能让坏人拿走琳琳的手表,不然琳琳回家一定会挨打,他舍不得琳琳挨打。

    虽然阿忠从小就很壮实,但是人家毕竟是两个人,而且年纪都比阿忠大,所以阿忠根本也打不过他们。但是阿忠不怕,他又抓又咬又吵又闹,死活不放手。两个流氓被惹急了,其中一个掏出一把小刀就朝阿忠脸上划去,阿忠往后面一躲,但是没有躲开。于是,几秒钟后,阿忠的脸上开始渗出血来,接着满脸都是血,看上去十分可怕。阿忠并没觉得有多疼,也没有意识这道伤口对他会有什么影响,他满脑子都想着快点把琳琳的手表抢回来。

    两个小流氓吓了一大跳,他们以为阿忠疯了,而且阿忠的样子十分骇人。同时,旁边有几个大人也注意到了这里。于是,他们松了手,把手表留给了阿忠,然后落荒而逃。

    阿忠捧着手表去给琳琳,琳琳吓得不敢接,在原地发愣。

    大人们后来把阿忠送进了医院,阿忠被医生缝了十几针,医生还庆幸着说要不是他运气好,连眼睛也会瞎的。

    琳琳后来收回了手表。大伯把琳琳送回老家前还带着琳琳来看望阿忠。阿忠满脸纱布,不过仍然蛮不在乎地朝琳琳咧嘴笑。琳琳伤心地哭了好一阵,最后恋恋不舍地走出了阿忠家。

    他们后来没有联系过。都是小孩子,不过是玩伴而已,不用那么认真。

    阿忠的家没有什么钱,阿忠脸上的疤痕就一直没有得到什么处理,大人们也没有空去管一个小孩子脸上的疤痕,他们忙着养家都来不及。后来阿忠长大了,开始意识到这道疤痕对他的影响似乎越来越严重了。在别人眼中,阿忠仿佛就是一个怪物,一个坏蛋。没有人愿意理睬他,尤其是女孩子,见到他就躲。阿忠发誓要赚钱治好脸上的疤痕,他听说有什么激光美容的手术,可是大人们是不会有闲钱给他做这种手术的,他就打算自己打工赚钱。可是,很多公司都不要他,因为他脸上有疤。

    这就是阿忠的命运。因为一个意外,他多了一道疤痕。因为一道疤痕,毁了阿忠一生。

    都过了这么多年了,琳琳不好好地在老家享福,不呆在老公身边(阿忠知道这么好看的女人,一定有个很有钱的老公),怎么……来看他?而且,阿忠的父母去世后,他搬了几次家,想必琳琳是花了很大精力才找到他的。

    琳琳找他干什么?

    琳琳竟然走到了阿忠面前,用纤细的玉手摸了摸阿忠脸上的疤痕,然后心疼地说道:“阿忠哥哥,都是因为我,才害得你成了现在这样。”

    阿忠本来想躲开,可是犹豫了一下,还是没有动。他觉得,琳琳摸他的感觉比那些小姐摸他要舒服得多,他觉得很亲切,很安全,很……温暖。

    就这样,琳琳后来每隔几天就来看阿忠一次,还不顾阿忠的阻拦帮他洗衣服,打扫房间。

    阿忠怕琳琳误会,一再告诉琳琳他现在混得并不好,养活不了自己,更别说别人。终于有一天,琳琳忽然对阿忠说道:“阿忠哥哥,我离婚了……”

    琳琳一直过得很舒适。在离开上海后,好长的一段时间里,琳琳都惦记着阿忠,她当时并没有意识到阿忠会因为那道疤痕而影响一生,她只是觉得这个哥哥对她很好,能为了她和别人拼命。

    琳琳25岁的时候,和一个很有钱的男人相好了。那男人对她很好,什么都买给她,琳琳也觉得自己过得很幸福。一直到有一天,她发现自己的男人居然和另外一个陌生女人躺在床上,那一刻,琳琳觉得天旋地转,不知所措。她发了疯似地揪打那个女人和她身边的男人。

    男人火了,给了琳琳一个嘴巴子,然后巴她轰了出去。等琳琳第二天再回家的时候,家里没有人,只有男人留下的一封离婚协议书和一笔钱,是很大的一笔钱。

    琳琳呆呆地握着信和钱,在屋子中干坐了一天。

    追琳琳的人很多,可是,他们都是很出色的男人。琳琳知道,她自己喜欢出色的男人,别的女人也喜欢,而且别的女人比她更会耍手段。

    琳琳突然觉得这个世界上没有什么人能给她安全感,既然这样,那么她活着还有什么意义呢。她不知道自己从什么时候开始,变得很依赖和信任男人,没有男人,她活不下去,可是她要的是专心爱她的男人……她想自杀。要不是父母几次的劝阻和及时发现,她早就自杀成功了。

    有一次,她在第五次自杀前整理自己的遗物,突然发现了自己小时候戴过的那块手表。手表上的稀疏的红色痕迹和破损的部件令她想到了一个人。

    那个人就是能为了她不要命地跟人家打架的男人。

    对了,就是在那次之后,她变得依赖男人,信任男人了。

    她终于觉得自己应该去看看人家,反正她现在也是行尸走肉一般,闲着也是闲着。

    就这样,她花了很大的精力,才找到了阿忠。找阿忠的同时,她也知道了正是因为自己,因为那道疤痕,阿忠这十几年来一直过得很差。没钱,没女人。

    可是,这两样,正是琳琳所具有的。

    对琳琳来讲,再帅的男人她都见过了,男人的外表已经对她没有什么吸引力了。她知道对女人来讲,男人最重要的是什么。而在她重新见到了阿忠的那一刻,尤其是在后面几天的接触中,她惊喜地发现,阿忠哥哥居然丝毫没有改变,丝毫没有。他还和从前一样穷,一样呆,一样地把她当成需要呵护的妹妹。阿忠只会对她傻笑,用力气来讨好她。不过不同的是,阿忠时刻提醒着她,他养不起她。也正因为这样,琳琳更加喜欢老实忠厚的阿忠。

    于是,在一个宁静的夏日的傍晚,琳琳穿着很透明的睡衣,钻进了阿忠的被窝。

    阿忠想把琳琳赶出去,可是……他实在做不到。如果是别的女人,阿忠一定能撑过去,可惜,那是琳琳。

    阿忠在帮琳琳抢手表的时候就喜欢琳琳了,但是他知道自己不配。不过现在……

    那晚是96年7月29日。

    老板算是彻底傻眼了。他留给了阿忠一笔钱,叫阿忠好好和自己的女人过小日子去。  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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